經過規?;l展、內容野蠻生產,公眾賬號已成為網絡信息內容生產發布的主要角色。當前,公眾賬號已達到一定規模,普遍具有了媒體屬性、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能力,對媒體融合、政務公開、民生發展起到極大促進作用。但在數據為王、流量至上的環境下,在組織化、專業化、商業化運營過程中,也出現了大量標題黨、網絡謠言、虛假信息、數據造假和流量炒作等問題亂象。主管部門對此開展了多輪專項整治,關閉關停大量違法違規賬號,促進網絡信息內容生態健康發展。本次修訂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服務管理規定》是大勢所趨,也是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的現實需要。

結合當前信息內容的生產運營特點,分析對比新舊版規定內容,我們認為看待新版《規定》,可以重點關注治理對象、管理方式、責任劃分和規則標準等方面。

重點關注對象:針對有組織化的網絡水軍、黑公關、敲詐勒索等問題亂象。要求平臺對申請注冊賬號設定合理上限,防范處置惡意注冊、虛假注冊,規范違規轉讓或非法交易買賣公眾賬號,從本質上瞄準和打擊的重點是蹭熱度、流量造假、惡意營銷行為,如造謠傳謠類營銷、冒用機構媒體及公眾人物等名義侵權假冒類營銷、“標題黨”類營銷、違規采訪類營銷及色情三俗類營銷等。

管理方式創新:重點強化前置管理,加強了資質審核和運營推廣環節上的規制。在管理方式上,通過資質審核、分類運營、加強運營推廣環節規制,把事后違法違規處置,向事前事中推進,強調全過程管理。其中,第八條著力從重新注冊、相似賬號入手,從源頭上鎖定違法違規的背后賬號生產運營者,防止違規賬號“轉世”。第九條、第十條、第十一條,分別從資質審核、賬號運營、賬號轉讓等環節進行規范要求,加強了過程中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和及時處置。

責任劃分歸屬:重點強調不同主體的責任,從內容管理轉向行為規范。規定中列舉了十類違法違規行為,在責任主體劃分上,區分了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內容生產運營者。細化了平臺的管理職責,也強調了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和第三方運營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。明晰平臺對注冊賬號有資質核驗、防范造假行為、分級分類管理和監督管理等責任。要求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對自身注冊信息的真實性,內容生產運營過程和行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。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與第三方運營機構合作應簽訂書面協議,并明確第三方機構信息安全管理義務。

明確規則標準:設立分級管理、分類生產等原則,鼓勵推動優質內容生產。平臺分類管理原則,從注冊環節對公眾賬號進行分級分類,提倡專業人士生產專業內容。鼓勵公眾賬號根據注冊登記類別,從事相關行業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發布,深耕垂直領域,持續生產優質內容。強調保護原創內容、著作權保護,并限制平臺濫用優勢地位干擾正常生產運營,保障用戶合法權益。分級分類管理、鼓勵垂直內容生產運營的思路,是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在落地執行層面的有力嘗試,向精準化管理邁進的一步。

修訂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服務管理規定》意味著公眾賬號結束了野蠻生長期,進入治理新階段。建議信息內容生產服務平臺、公眾賬號的生產運營者和第三方機構做好前置風控管理。

一盡快建立、細化符合平臺特點的管理規則。基于分級分類管理原則,設計打擊數據造假、鼓勵優質內容生產的具體方式和標準。

二不盲目開設賬號,專于垂直領域精細化運營。開設賬號,提前思考規劃擅長領域、運營內容,避免因盲目注冊又長期不登錄、不運營,而被不法分子盜用,用于刷量、炒作等非法途徑,影響自身網絡信用。

三加強機構管理,預防關聯影響。建立機構關聯賬號的評估評級和公示標準,加強對第三方機構旗下公眾賬號、簽約作者、主播及KOL資源的系統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