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21日,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》即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,對種業工作作出重要部署。關于打好種業翻身仗,文件指出,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開發利用,深入實施農作物和畜禽良種聯合攻關,突出解決好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問題,堅持農業科技自立自強,加快推進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。

我國是農業大國,但仍是種子凈進口國,全球十大種業公司僅占其一。艾利艾智庫調研發現,種業當前還面臨四個現實問題: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不足;種子科技研發水平較低;種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;科研與市場脫節、推廣不足。

在這場翻身仗中,種業企業是種業科技、產業發展的關鍵主體。種業突破需要四方面支持:第一,產、學、研加強良種聯合攻關,開發突破性品種。第二,由政府為優質種子提供質保背書,提高農民對國產種子的信任度。第三,優化保護審查機制,加強種業市場監管。第四,探索利用非關稅壁壘限制國外種子進口,保護我國種子企業。

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不足,種質材料高度依賴國外

第一,種質資源消失風險加劇。2002年,中央財政設立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,依據實際種植品種和種植面積實行補貼,以提高良種覆蓋率和增加農產品產量。長期下來,造成一定負面影響:科研單位和種子企業以穩定和增產為育種目標,農民放棄傳統品種,采用高產雜交品種,造成品種多樣性銳減。據第三次全國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結果,在湖北、湖南、廣西等六省份375個縣,71.8%的糧食作物地方品種消失,其中不乏優質、抗病、耐瘠薄的特性品種。

我國玉米種質資源的遺傳多樣性本就不豐富,加之長期依賴美國玉米種質資源和少數骨干自交系,地方品種流失風險極高。根據SIFOR報告,廣西、云南玉米地方品種種植戶2002~2012年期間下降了45%,地方品種的戶均種植面積也從2002年的2.64畝下降到2012年的1.35畝。雜交稻雖然品種數量增加,但種質資源基礎卻不豐富,目前大面積使用的雜交稻組合的不育系僅有100多個。

第二,種質精準鑒定存在困難。北京市農業農村局種業管理處處長王藝中表示,我國種質資源表型精準鑒定、全基因組水平基因型鑒定以及新基因發掘不夠,難以滿足品種選育對優異新種質和新基因需求。市場資質亂象,如超資質鑒定、超范圍檢驗、亂用“CASL” “CMA”“CNAS”標志、鑒定儀器不滿足要求、鑒定單位的分包單位不具備資質等,導致種質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存在困難。

第三,部分作物育種所用的種質材料高度依賴國外。隨著品種多樣性衰退,加之已有種質資源利用效率低,我國部分作物育種所用的種質材料高度依賴于國外,其中以玉米、各類蔬菜為甚。第二十八屆北京種業大會——首屆中國玉米產業鏈大會評選的20個“榮譽殿堂”玉米品種中,有近三分之一品種的父本、母本為國外種質材料。黑龍江省農科院克山分院的“國家種質克山馬鈴薯試管苗庫”已收集國內外馬鈴薯種質資源2600多份,其育種研發過程中需要依靠國外野生種質資源。近年來,隨著國外對種質資源控制趨嚴,獲取國外種質資源將更加困難。

種業科研水平低,同質化嚴重、突破性欠缺

第一,跨國種業已進入“常規育種+生物技術+信息化”的育種“4.0時代”,我國仍處在以雜交選育為主的“2.0時代”。從種業科技創新水平來看,我國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,尤其是核心技術創新不足。以水稻育種為例,國際種業早已進入分子育種、工廠化育種、生物育種階段,我國部分地區仍以常規育種手段為主,靠眼看、憑手摸,分子標記開發與輔助選擇、種間雜交與胚拯救、花藥培養與遺傳轉化、基因編輯與分子育種等技術應用少。

第二,品種審定多但同質化嚴重,缺少技術突破性品種。據環球網報道,近十年,我國已審定、登記農作物品種3.9萬個。但近年來,我國品種研發主要集中的低水平層面上,各個作物的種子市場銷售前幾名基本沒有變化,品種重復問題較為嚴重?,F代種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專職董事呂小明認為,企業為了生存,紛紛模仿育種,同質化競爭嚴重,也導致市場監管難題。如玉米種子企業自鄭單9582000年審定)和先玉3352004年審定)品種審定至今,沒有突破性的新品種。

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欠缺,存在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現象

第一,我國種子行業相關法律監管不夠完善,處罰力度低。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丁峰認為,我國對侵害品種權行為懲罰力度過低,法院一般判賠幾萬元至幾十萬元,懲罰力度低。先鋒公司曾因涉嫌侵犯孟山都公司專利權以及違反協議被起訴,后兩家公司就該項技術專利權達成一項17.5億美元的新協議。

第二,套牌種子、違法轉基因種子屢禁不絕。部分套牌種子能夠達到純度、凈度和發芽率等方面標準,因其成本低,在市場中具有競爭優勢。違法的轉基因種子則憑借其高產、性狀優良等優勢,在市場中私下流通。熱門品種是假冒仿劣重災區,新品種剛剛通過審定,其親本就可能被竊取,套牌種子隨后流入市場,模仿的收益遠遠高于創新的投入產出,造成劣幣驅逐良幣。

科研與市場脫節、推廣不足,國產品種種植積極性不高

第一,種子企業育繁推一體化經營水平低,科研機構、高校研究與企業需求錯位。2019年,我國具備“育繁推”一體化的種子企業僅80家左右,不到總數的3%,種子企業獲取新品種的方式主要是購買、合作研發,缺乏穩定的品種支持。我國種子研發主要依賴科研機構、高校等,但研發與市場需求脫軌現象嚴重。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,我國每年登記新品種子品類達百種,但是80%被鑒定沒有推廣價值。

第二,國產品種推廣在農村基礎設施、推廣隊伍、資金投入不足。在農村基礎設施方面,鄉鎮農技站缺少用于提供服務的專門場地,沒有先進的設備,服務手段過于單一,在科技成果的推廣與轉化方面有諸多的限制。在推廣隊伍方面,基層種子推廣隊伍的人員素質相對較低,有職稱的人員數量少,在實際工作中學習能力不足,種子推廣服務水平不高。由于編制、福利待遇低,高校畢業生不愿到基層工作,存在人才斷層現象。資金投入方面,當前大部分種子管理部門的資金來源主要為政府撥款??h級政府對種子新品種引進重視程度不夠,種子管理部門獲得經費較為困難,新品種的引進和全面推廣工作難以開展。管理部門缺乏經費和相應規范實驗意識,盲目引進,導致部分高產品種在本地收益較差。

第三,農民種植國產品種積極性不高。部分進口蔬菜種子雖然比國產種子價格高出了幾倍甚至幾十倍,但其收益也更高。其中,以洋西紅柿為例,除了耐運輸,其產量還比國產品種高出75%,能賣4元一斤,國產西紅柿只能賣2.5-3元,農民種植洋西紅柿的年收入比國產品種高出1倍以上。

種業突破還需四方面支持

第一,依托優勢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和企業,依托現有種質資源,加強良種聯合攻關,開發突破性品種。

第二,提高農民對國產種子的信任度。

第三,優化保護審查機制,完善種業大數據平臺,加強市場監管和打擊力度。

第四,在細分領域,探索利用非關稅壁壘限制國外種子進口,保護我國種子企業。


艾利艾智庫科技產業專題研究組

說明:本文內容基于艾利艾智庫《科技產業戰略研報》編制,僅公開研究報告部分觀點。如需內部完整版,請與調研組取得聯系。聯系人:金振杰,電話010-57892901;010-57892907。